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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委员会

来源:洛南县政协 发布时间:2016-07-08 作者:政协办 发布人:政协办 浏览次数:

  文史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文史资料征编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政协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研究工作。

  3、负责完成省、市政协交办的其他文史工作。

  4、负责县文史资料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5、负责文史专员的推荐,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6、负责县政协宣传、包括文史宣传工作。

  7、负责政协通信员的推荐、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8、负责文史工作相关材料的组织起草、审核把关。

  9、负责分管副主席的政务事务服务。

  10、负责本委会议、视察、调研等各类活动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

  11、负责本委与上级政协对口部门的协调联系和业务交流联谊工作。

  12、负责本专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的考核管理工作。

  13、承办县政协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