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强化” 加强土地管理
县政协常委 孙占良
近年来,我县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土地管理工作,有限的土地得到了有效节约、集约利用。我县现有耕地67.3万亩(基本农田59万亩),耕地面积居全市之首。
但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土地管理工作,必须解决四方面的“乱象”:
一是农村乱修乱建禁而不止。各镇办周围群众违法占地、圈地、私自建房问题不同程度存在,307省道、洪箭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比较突出;二是项目用地未批先用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项目、移民搬迁和基础设施项目急于开工,边报边建,不主动申报用地手续,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时有发生;三是设施农业项目随意上马。一些项目占用耕地不备案或备案不及时,违法用地比例大。2011年以来,全县设施农业项目约500多个,但在国土部门备案的项目仅42个。已备案的不少项目中还存在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农用地功能、超标准修建看护房等违规问题;四是部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闲置低效土地再利用程度不高。一些招商项目用地圈而不用、供而不建,闲置问题突出。近五年,我县共批回各类建设用地210.62公顷(3159.3亩),而供地面积仅有105.03公顷(1574.45亩),供地率不到50%。
为此,建议: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教育,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作用,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积极营造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要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动工报告制度”等,落实镇办国土资源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县镇村组”四级田长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国土资源“大家用、大家管”的齐抓共管格局。重点项目和设施农业项目要超前谋划、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及时报批。对动工项目落实“动工即报”、“动土即报”的管护责任,形成土地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管控疏导。一是对农村村民建房适度放开。建议今年起,每年适量下放建房指标到镇办,审批主动权交给镇办,从源头上解决农村乱修乱建问题;二是加强规划管控。在县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规范村级土地开发利用秩序;三是设施农用地从严规范管理。对已建的符合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项目积极补办手续,新项目要严格落实用地备案制度,销存量,控增量,服务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四)要强化高效用地。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强统筹,注重盘活闲置土地,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节约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只用于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项目缓急程度,优先申报急需用地,即批即供,即供即用,切实提高供地率。要全力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逐步建立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五)要强化重点监管。采取“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多种形式,开展土地违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动态巡查监管,加大巡查密度和强度,形成工作合力,力争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扫黑除恶”,对一些强占强建、恶意买卖土地、倒卖庄基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加大批后土地监管力度,建立用地批后评估考核、例行检查、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圈而不征、未供即用案件依法严肃查处;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动态巡查制度,对供而不用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发言人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