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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洛南县 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洛南县政协 发布时间:2018-02-10 作者:政协办 发布人:政协办 浏览次数:

各镇(办)政协联络处,各委员所在单位,县政协各专委会: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经县政协九届四次常委会议研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召开政协洛南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听取和审议政协洛南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政协洛南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洛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洛南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洛南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它各项决议。

二、会议时间

会议定于2018年24日(农历十二月十九,星期日)

13:001700报到,下午1700召开情况通报会,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星期一)至2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二,星期三)在县委综合六楼会议厅召开,会期3天。

三、报到地点

仓圣酒店一楼大厅

四、参会人员

1.出席人员: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2.特邀人员:县委常委、正县级干部;县人大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会、洛南中学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县政协七届以来退休的主席、副主席、督导员、秘书长; 在洛四届市政协委员。

3.列席人员: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洛单位中无市、县政协委员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只列席开幕大会、委员发言大会和闭幕大会)。县九届政协文史专员列席会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几点要求

1.请各镇(办)政协联络处、各委员所在单位和列席会议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参会人员名单通知本辖区、本单位县政协委员和单位负责同志按时报到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程序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报大会组织组登记备案。

2.请各镇(办)政协联络处、各委员所在单位通知参会委员会前认真学习中共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县委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和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政协提案,为参加会议做好准备。

3.请参会人员统一着正装,按座牌就坐,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4.会议期间参会委员和镇(办)列席人员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城区有住房人员一律不安排住宿),农村无固定收入的县政协委员参会交通费、误工补贴由大会报销。

5.请县电视台做好会议报道。

特此通知

附:政协洛南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政协洛南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