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窄屏浏览

政 协 洛 南 县 委 员 会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要求

来源:洛南县政协 发布时间:2016-06-24 作者:政协办 发布人:政协办 浏览次数:

  (2016年1月11日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确保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规矩、讲工作、讲实效,切实发挥各委办的职能作用,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积极性,特制订政协机关遵规执纪十要求:

  一、严明责任,分工负责。依据政协章程和县政协常委会议精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委办主任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职能、职责、岗位、任务,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委办安排重要工作,需要其它委办参加或配合的,由主管副主席、秘书长进行协调,或由主管副主席、秘书长报告主席协调,重大事项由主席会议研究解决,做到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从严管理,分级负责。严格实行层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担责、负责、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主席对县政协全面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各位副主席和秘书长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对分管工作以及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或各项任务负全责,统筹协调分管委办和联包镇办、部门工作;各委办主任对职责范围工作以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临时交办的其它方面工作或专项任务负主责,具体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和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切实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委办副职协助主任工作,抓好分管工作落实。

  三、公务从简,务实清廉。上级到我县调研、视察、考察、检查等,接到通知的委办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主席汇报,根据其主题、内容确定分管领导、委办和配合部门,政协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县委履行报告程序、制定活动方案,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县政协下基层调研,应轻车简从,统一在镇办机关廉政灶用餐,原则上当天返回。外出开会、学习、培训、考察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单制度,要始终坚持先批准、后外出的原则,未经批准一律视个人行为;批准的外出开会、学习、培训、考察,禁止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到旅游景点游玩。未经县委和主席批准,县政协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出席各类节会活动。县政协办公室要掌握机关所有人员的公务活动情况,每天做好去向公示。

  四、严肃会纪,端正会风。县委、县政府来文来电需请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活动,政协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报告主席、副主席,并请主席、副主席按时参加会议。县委常委会按县委通知出席,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请分管的领导同志出席,如该领导同志因故(请休假、主席另有安排)无法出席,则由带班领导另请县政协其他领导同志出席。县委办、政府办直接通知政协领导本人参会的,参会领导要及时报告主席和带班领导并反馈给办公室。县直部门和镇办举办会议活动,来文邀请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凡符合有关规定的,请分管的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如分管的领导同志无法出席,由办公室酌情协调处理。县政协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不得缺席和擅自安排他人代会,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吸烟,不准有手机铃声响起,不得在会场内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擅自缺席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五、规范办文,精炼高效。以县政协委员会名义发出的文件、汇报和经验材料,按照分工,由对口委办负责起草,委办主任审定签字并报秘书长审核签字后,提交主席或受委托的副主席签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草拟,经秘书长审核签字后,送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对外新闻报道稿件统一由秘书长审核签发。以县政协办公室的名义发出的文件、汇报和经验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送秘书长签发,重要文件应提交主席签发。政协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查办、立卷等工作。对收到的各类文件要及时登记、传阅,于当天或第二天贴上阅文处理单,急需要处理的随到随阅。传阅文件时,阅件人要在文件阅办单上签字,阅后及时收回,对有些需要单独拿走文件的,应进行登记,按时交回,防止丢失。

     六、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公务接待遵照《洛南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考察学习及会议费标准》执行,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定点接待、公函接待、接待清单和接待菜单制度。公务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照公函(电话)制定接待方案、提请主席审核、呈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严格按照审批搞好接待。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具体负责接待人员应当及时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办公室主任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场所、费用等。不准超过接待标准接待,不准提供各类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准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准在非公务接待酒店(饭店)签单挂账。

  七、从严管车,安全行驶。车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专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因公派车制度,严禁公车私派,节假日公车一律封存。凡无派车单出车、非公派车被通报的,严格追究主管领导、派车人和驾驶员责任。车辆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用车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公务出行路线和日期行驶,严禁公车私用。凡因擅自变更行车路线、日期和公车私用被通报的,严格追究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责任。公务用车报销费用必须以派车单为依据,票据名称、地点、日期与出行路线、日期相一致,严禁私车费用在单位报销。驾驶员必须保证公务用车安全,严格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文明礼貌行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八、严格考勤,严明纪律。1、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按时到签到室签到,不得代签。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8月下午3:00—6:00)。超上班时间签到为迟到,迟到一小时以上的为缺勤,公务外出原则上先签到后外出,公事外出视为出勤。因公事临时外出须向分管领导说明。2、严格落实带值班制度。带值班人员由办公室具体安排,每周一公示周带值人员,节假日前一天报县委办备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应急处置正常。3、严格请休假制度。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请(休)假严格按照洛组发【2015】20号《洛南县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坚持分级负责、规范程序、事先请假、加强监管的原则,副主席、秘书长的请假由主席审批,办公室按照程序向县委报备;办公室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请假,应事前向主席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副职的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主任审批;委办工作人员的请假,由委办主任审批。因病请假5日以上的,须按规定出具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及住院治疗有关附件。各类请假均应事先以书面请假为准、并事前向具体分管领导说明情况。4、严格实行出勤公示制度。请休假人要将批准后的请假条及时交由政协办公室保存,并将外出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有关事项送办公室登记。政协办公室要坚持每天在机关去向牌上标明去向,并按月公布出勤情况,年终汇总后作为干部年度考评依据。5、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机关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项必须履行报备手续。

  九、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干部职工上班期间要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和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落实周工作纪实报备制度,做到一日一记、一月一汇总、要忠于职守,严禁从事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购物、看影视、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出现“四岗”现象,即:脱岗(上班时间不知去向、“吃空饷”)、虚岗(岗位形同虚设,在岗不能办事或无事可做)、串岗(上班时间到其他科室串门、闲聊)、私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对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和领导班子会决策妄加评论,传播虚假信息;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服从领导,工作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要爱护机关的电脑和办公桌椅,爱护机关摆放的花卉植物等财物。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做到先批后支,不准先付后批。凡需报销的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且要注明开支原因,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注事由和姓名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严格执行公款借支审批制度。行政经费一般不能借支,如遇工作需要或出差需借款,应填写借支单(写明事由、还款时间),经财务负责人签批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借支。还款期限到时应及时与财务人员结算。委办主任报销差旅费用,应先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委办其他人员报销差旅费用,应先由委办主任审核签字,再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机关财产一律都要进行财产登记,每年对固定财产清点一次。财物人员要严守财物制度,严格财物管理程序,严把管理关,协助当好家、理好财,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